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就2025-2026年税务咨询顾问服务项目分包一:税务咨询顾问服务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银金租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税务咨询顾问服务项目分包一:税务咨询顾问服务
二、采购编号:
【2025-BOCL-FW-006】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拟选聘一家税务专业服务机构为公司及SPV提供税务咨询顾问服务和运营保障,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内容包括:
1.母公司、SPV公司常年税务顾问服务。
2.母公司、SPV公司日常合规申报管理。
3.母公司、SPV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根据税务管理需要,配合母公司、SPV公司完成各类涉税事项检查,以及需要办理的其他事项。
5.服务期限为一年。
6.报价需求:按照单一(母公司、SPV公司)收取服务费用的形式进行报价,例如:人民币X元/每家(母公司、SPV公司)。
7.付款方式:根据母公司、SPV公司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结算频率最低为按季,可承诺更长结算期限。
8.其他承诺:可承诺后续服务单价保持不变,期限由供应商自定。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可通过金采网(www.cfcpn.com)、中银金租官网(www.boc-leasing.com)领取报名资料,并通过邮件或现场方式报名,报名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我司以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按时提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环节【若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满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中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等。
3.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为不少于1家金融租赁公司提供税务咨询顾问服务。
4.服务期内有稳定的服务人员,提供固定服务人员名单及相关项目实施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类似业绩、证书等。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及中银金租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金租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报名资料的领取:
供应商可通过公开媒介查看报名资料,并通过邮件或现场方式报名,报名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后,我司将以邮件方式向贵司发送采购邀请文件,报名时间为:
【时 间:2025年4月7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
领 取:领取文件免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金采网(www.cfcpn.com)、中银金租官网(www.boc-leasing.com)上进行发布。
七、报名须知:
(一)贵公司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现场方式提供下述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为不少于1家金融租赁公司提供税务咨询顾问服务合同关键页(加盖公章)。
7.提供固定服务人员名单及相关项目实施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类似业绩、证书等(加盖公章);
8.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9.单位介绍信原件(仅现场报名需要);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11.供应商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质、组织架构、人员构成、财务报表、主要合作单位、代表性业绩、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材料等)。
12.报名人需在报名资料中准确留存该项目具体联系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后期我司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相关通知。
13.以上证件均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正常年检且在有效期内。
注: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将纸质件邮寄至我司。
(二)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骡马市大街18号中再中心2层(中银金租北京办公区);报名邮箱:sunyitong@bankofchina.com
(三)我司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进入下阶段采购环节。
八、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后续另行通知】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10-66590381
举报邮箱:wangxinyue@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北京市骡马市大街18号中国再保险中心二层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市骡马市大街18号中国再保险中心二层)
邮 编:100052
联 系 人:孙艺桐
电 话:010-66590389
电子函件:sunyitong@bankofchina.com